} .STYLE2 {color: #424242} -->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点:襄樊市檀溪路219号

>>值班电话(含投诉电话):3575820

>>职能配置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2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 设置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调整
  根据机构改革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一般不再承担协调任务,加强审核把关、督查落实和跟踪调研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围绕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十一)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二)管理市政府研究室、法制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及市政府驻外机构。
  (十三)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
  负责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日常活动安排、市长办公会会务工作;负责各县(市)、区各类公文的承办和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内各类文件的传阅(技术室承办的文件和各科室承办的急件除外)、分办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各类文稿的起草、审修(规范性文件除外)、规范、编号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业务综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市委办公室。

 (二)秘书二科
  负责计划、劳动、物价、统计、财政、税务、供销、粮食、审计、工商、旅游、房改资金管理、经济技术协作以及“一节一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秘书三科
  负责人事、编制、监察、科技、公安、国家安全、司法、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民政、征兵、信访、档案、地方志、老龄委、地震、残联、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军队和群团组织。

 (四)秘书四科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环保、园林、国土资源、住宅发展、人防、民航、大桥管理、鱼梁洲开发区、隆中风景名胜区、城投公司、历史文化名城、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秘书五科
  负责农村经济、农业、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扶贫开发、农科教统筹、气象、农机、农场、乡镇企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秘书六科
  负责经贸、交通、信息产业、行业协会、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供电、石油、烟草、邮政、电信、无线电管理、安全生产、民营经济、动态股权、汽车产业开发区及中央、省属在樊大型厂矿企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秘书七科
  负责外资、外贸、外经、外事侨务、口岸、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金融、保险、城市信用合作社、经济体制改革、对台事务、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秘书八科
  负责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基础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政务信息科
  负责收集、整理、编印、报送政务信息;负责重大情况的信息编辑、送审、上报工作;负责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人事科
  负责承办市政府办公室党务、人事、干部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挂靠单位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联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行政科
  负责市政府会务、接待、值班安排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财务、房产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各类文件的印刷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襄阳宾馆。

 (十二)监察室
  负责承办市政府办公室及挂靠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督办挂靠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办公室“关工委”工作。

 (十四)督办室
  负责市政府政务督办工作;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办件、交办件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联系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负责上级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办公室内部督查的综合工作;负责新闻工作组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机要文书科
  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各类电报、上级及同级党委来文、加密文件的收发、分办、传递、清退、销毁、保密工作;负责印鉴、档案管理及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政府研究室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参与起草市政府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的文稿;参与起草市政府有关综合性文件;对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这市政府决策提出政策性建议;搜集、整理重要信息资料,负责《襄樊政报》的编辑、出版、发行以及有关内部刊物的编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七)政府法制办公室
  统一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修、制发工作,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报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后,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实施;组织起草或审查修改市政府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省人大常委、省政府及所属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发给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和解释工作;办理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负责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市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两制”的推行工作和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创造和优化经济环境的有关监督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证件的核发及年度审验工作;协调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由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市政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应诉工作;负责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襄樊仲裁委员会;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办以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工作;做好政府法制咨询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襄樊市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由襄樊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在“中国襄樊”政府门户网站www.xf.gov.cn)上予以发布。需要获得襄樊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政府办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襄樊市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网上公开形式(www.xf.gov.cn)及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市政府办信息公开申请自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受理机构为:市政府办信息公开申请由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受理。办公地址:襄樊市檀溪路市广电大楼三楼,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5:00--18:00。
  联系电话:(0710)3562519 邮政编码:441021 电子邮箱:Master@mail.xf.cn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市政府办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襄樊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领取,也可在“中国襄樊”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网址为www.xf.gov.cn。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2、申请处理
  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受理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图:lct.doc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中国襄樊”政府门户网站的政风行风信箱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市监察局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申请表